1.验收内容:
1)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
2)墙面和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
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1)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裂缝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
2)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门窗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1)外窗台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全数检查。
2)外窗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3)推拉窗防脱落装置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全数检查。
4)安全玻璃认证标志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1)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2)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3)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4)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 三、栏杆安装质量
1.验收内容:
1)栏杆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全数检查。
2)竖杆间距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全数检查。
3)防攀登措施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4)护栏玻璃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尺量检查。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1)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2)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3)栏杆应防止攀登。
4)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不受水平荷载的护栏玻璃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的规定,且须使用公称厚度不应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厚度不应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四、防水工程质量
1.验收内容:
1)屋面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根据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或雨后观察。全数检查。
2)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蓄水(蓄水深度为20~30mm,24小时内无渗漏为合格)。全数检查。
3)外墙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雨后观察或淋水检查。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
1)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
3)墙面无渗漏。 五、室内空间尺寸偏差
1.验收内容:
1)室内净高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
2)室内净开间、净进深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2处(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
3)地面水平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水平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心处测1点)。
2.验收标准:
1)净高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
2)净开间、净进深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
3)测量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m以内不超过20mm,当开间(进深)超过5m时每延米不超过5mm。 |